新增電子郵件位址

請使用這個視窗,將電子郵件位址新增到接收「電子服務代理程式」之系統事件通知的電子郵件位址清單中。

鍵入電子郵件位址,選取通知選項,並按一下新增

按一下僅限回撥問題事件,只在發生事件建立回撥功能時接收通知。

按一下所有問題事件,以在發生任何事件時接收通知。

您可以找到這個視窗之下列元素的更詳細說明:

電子郵件位址

僅回撥問題事件

所有問題事件

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