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原變更
您可能已變更檔案和資料夾,然後要復原這些變更。您可以在
擱置的變更
工具視窗,從
未解決
資料夾或
送出
資料夾復原變更。
您要復原的檔案或資料夾必須位於
未解決
或
送出
中。
如果要復原變更,請執行下列動作:
在
擱置的變更
工具視窗中,導覽至
未解決
或
送出
資料夾中的檔案或資料夾。
如果要復原變更,請用滑鼠右鍵按一下檔案或資料夾,然後按一下
復原
。另外,您也可以用滑鼠右鍵按一下
未解決
,然後按一下
復原
,來復原所有未解決的變更。
如果要確認變更,請按一下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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