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YSTAL REPORTS FOR IBM RATIONAL SOFTWARE ARCHITECT 及 RATIONAL APPLICATION DEVELOPER (以下稱「OEM 產品」) 授權合約
注意—請仔細閱讀:本授權合約係由 貴用戶與 BUSINESS OBJECTS SOFTWARE LIMITED (以下稱「BUSINESS OBJECTS」) 就上述 BUSINESS OBJECTS 軟體產品所成立之合法協議,該軟體產品可能包括電腦軟體、相關媒體、書面資料以及線上或電子文件等 (以下稱「軟體」)。在繼續安裝軟體之前,必須先閱讀、認可並接受以下軟體授權合約 (以下稱「合約」) 中之條款及條件。
1. 使用權之授予。Business Objects 茲授予 貴用戶非專屬之有限使用權,得使用本軟體,惟僅限於內部商務用途,且 貴用戶必須遵守本授權合約之條款及條件。本軟體僅授權使用,而非販售賣斷予 貴用戶。本軟體隨附於 IBM Rational Software Architect (RSA) 或 Rational Application Developer (RAD) 一併提供,並且受以下 OEM 授權條款之約束: 貴用戶只得將 Runtime Software 與 OEM 產品搭配使用。存取非 OEM 產品所建立或不在 OEM 產品環境下使用之資料,均屬違反本授權合約之行為。
2. 安裝及使用。本軟體之使用受本合約中各項條款之約束。 貴用戶基於損毀修復、緊急重新啟動及備份等合理需要,亦可重新安裝本軟體,包括但不限於製作複本以便用於一處或多處需要進行損毀修復之地點。 貴用戶若要行使本授權合約所賦予之軟體使用權利,必須依照啟動程序中所描述之方式啟用本軟體。Business Objects 可藉由識別碼來控制授權數目、授權類型以及本軟體之使用方式。
3. RUNTIME SOFTWARE 之使用、部署及散佈。
3.1 名詞定義
3.1.1. 「存取」是指直接或間接透過任何中介層應用程式連接到 Runtime Software。
3.1.2. 「部署」是指安裝到 貴用戶公司或組織內一部或多部電腦上的商務型伺服器應用程式中,而且僅限於與內部商務相關之用途。
3.1.3. 「散佈」是指將伺服器應用程式出售、出借、授權或轉散佈給 貴用戶公司或組織外部的協力廠商使用者。
3.1.4. 「處理器」是指單一的實體中央處理單元或 CPU。
3.1.5. 「專案」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個或多個伺服器應用程式:(a) 提供相同或實質上類似的報表;(b) 使用相同或實質上類似的自訂應用程式介面;或 (c) 包含相關的模組或元件。
3.1.6. 「Runtime Software」是指在本軟體提供之 JAVA_RUNTIME.TXT 檔案中所指定與版本相關的檔案和應用程式介面 (API)。
3.1.7. 「伺服器應用程式」是指由 貴用戶所開發且符合以下條件之應用程式:a) 使用 Runtime Software;b) 允許一位以上之使用者直接或間接透過任何中介層應用程式存取 Runtime Software;以及 c) 在 Runtime Software 中增加重要的主要功能。
3.2 Runtime Software 之使用。 貴用戶可安裝並使用 Runtime Software 來開發伺服器應用程式。
3.3 伺服器應用程式之部署。當 貴用戶啟用本軟體之後,可以在 貴用戶所屬組織內部署多個伺服器應用程式,惟每個伺服器應用程式或專案只能在一部處理器上存取 Runtime Software。除非 貴用戶購買其他 Runtime Software 延伸功能的額外處理器授權,否則在任何情況下, 貴用戶都不得藉由合併其他軟體授權、其他包括 Runtime Software 的 Business Objects 產品、任何促銷優惠,或是藉由其他任何方式,而讓伺服器應用程式或專案在多部處理器上存取 Runtime Software。倘若 貴用戶已取得額外處理器授權,即可在授權數目之處理器上安裝及執行 Runtime Software。如需有關額外處理器授權的詳細資訊,請到以下網址:http://www.businessobjects.com/products/reporting/crystalreports/licensing/default.asp。
3.4 伺服器應用程式之散佈。本合約本身並未授予 貴用戶將伺服器應用程式散佈給協力廠商之任何權利。若 貴用戶有將伺服器應用程式散佈給協力廠商的需求,必須取得 Business Objects 的書面授權。您可於下列網址參閱詳細資訊:http://www.businessobjects.com/products/reporting/crystalreports/register_webapp/form.asp。
如需有關擴大授權、授權及遵守授權的詳細資訊,請到以下網址:http://www.businessobjects.com/products/reporting/crystalreports/java/licensing.asp。
3.5 伺服器應用程式之協力廠商存取。若 貴用戶已向 Business Objects 取得將伺服器應用程式散佈給協力廠商的書面授權,即可複製伺服器應用程式並將其複本散佈給伺服器應用程式的使用者,惟必須遵守本授權合約中之所有條款,包括 3.6 小節。
3.6 Runtime Software 散佈要件。倘若 貴用戶依照 3.4 小節之規定,將 Runtime Software 散佈給協力廠商,即表示 貴用戶同意遵守下列要求:
3.6.1. 貴用戶只能將 Runtime Software 的複本當做應用程式的一部份加以散佈,以便在 Runtime Software 中增加特定的主要功能;
3.6.2. 對於使用 Runtime Software 複本或範例應用程式之使用者所要求或申請之支援、服務、升級及技術或其他方面的協助,由 貴用戶單方負責;
3.6.3. 貴用戶若未取得 Business Objects 的書面許可,不得使用 Business Objects 或本軟體之名稱、標誌或商標;
3.6.4. 倘若他人因為使用、複製或散佈 Runtime Software 而對 Business Objects 提出索賠或提起訴訟時, 貴用戶應保護 Business Objects 不致遭受損害、出面代為辯護,並賠償 Business Objects 之損失。
3.6.5. 貴用戶應確保使用者同意實質上類似於下列的條款:
使用者同意不得對 Runtime Software 或報表檔案 (.RPT) 格式進行修改、反向組譯、解編、翻譯、改寫或還原工程;
使用者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一般用途的報表撰寫、資料分析、報表傳送產品,或是執行與 Business Objects 產品相同或相似功能的其他產品來散佈 Runtime Software;
使用者同意不得使用 Runtime Software 來建立實質上與 Business Objects 產品項目互相競爭的產品並加以散佈;
使用者同意不得使用 Runtime Software 來建立可將報表檔案 (.RPT) 格式轉換成另一種報表檔案格式的產品並加以散佈,若轉換後的報表檔案格式可用於任何一般用途的報表撰寫、資料分析或非 Business Objects 所有的報表傳送產品;
使用者同意不得將本軟體用於租賃或分時用途,經營服務機構設施時亦不得以協力廠商的利益為目的;
business objects 及其供應商對於所有明示或默示之保證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產品適售性、特定用途之適用性,以及不侵害協力廠商權利。Business Objects 及其供應商對於本合約所授予或與本軟體相關之任何權利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4. 擁有權。不論原始軟體或後續衍生之其他複本是以任何形式存在於任何媒體上,Business Objects 及/或其供應商都將保留本軟體及所有複本之所有權利、所有權及利益。 貴用戶既未擁有亦無權要求本軟體之任何擁有權或任何相關之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貴用戶同意盡合理之努力來保護本軟體內容,並防止未經授權的公開或使用。Business Objects 及/或其供應商保留未明確授予 貴用戶之所有權利。Business Objects 之供應商是本授權合約所指定之協力廠商受益人,具有確信及直接強制本合約所規定之條款的明確權利。
5. 著作權。本軟體之著作權屬於 Business Objects 及/或其供應商,並受美國著作權法、專利法及國際條約規定之保護。 貴用戶不得複製本軟體,以下情況除外:(a) 提供備份複本;或 (b) 因為執行本軟體之需要,而依照第 2 及 3 小節中之規定,將 貴用戶所授權之軟體元件安裝到電腦上。僅就本軟體所包括之文件而言, 貴用戶得 (以書面或電子形式) 製作合理數量之複本,唯這類複本僅供授權使用者搭配軟體使用,不得再出版或散佈給協力廠商。 貴用戶所製作之每一份軟體及文件複本,都必須複製並附上 Business Objects 及其供應商的所有著作權聲明、商標或其他專利說明。由 貴用戶所製作之本軟體所有其他複本,均屬違反本授權合約之行為。
6. 限制。除本授權合約中明文許可者外:(a) 貴用戶可存取本軟體,惟只限於對 貴用戶之員工、客戶及商務夥伴處理及散佈:(i) 貴用戶之資料,及 (ii) 貴用戶有權處理及散佈之任何協力廠商資料;(b) 貴用戶不得將本軟體用於分時用途,經營服務機構設施或提供主機服務時亦不得以協力廠商的利益為目的;(c) 除了使用本軟體中所包含的功能表、選項及工具對本軟體進行必要的設定之外, 貴用戶不得修改或翻譯本軟體;(d) 貴用戶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本軟體或其中任何部份進行還原工程、反向組譯或解編,但是所適用之準據法明示許可者,則不在此限;(e) 在未取得 Business Objects 書面許可之情況下, 貴用戶不得轉授權、轉讓、出租、出售、出借、散佈或以其他方式移轉本軟體或經由本授權合約所授予之任何權利;(f) 貴用戶不得使用本軟體來開發實質上與 Business Objects 產品項目互相競爭的產品並加以散佈;(g) 貴用戶不得使用本軟體來開發可將報表檔案 (.RPT) 格式轉換成另一種報表檔案格式的產品,若轉換後的報表檔案格式可用於任何一般用途的報表撰寫、資料分析或非 Business Objects 所有的報表傳送產品;(h) 貴用戶不得對報表檔案 (.RPT) 格式進行修改、反向組譯、解編、翻譯、改寫或還原工程;(i) 貴用戶不得使用未經授權的識別碼來存取其他的軟體功能或效能;以及 (j) 未經 Business Objects 事先書面同意, 貴用戶不得將本軟體之任何基準測試結果揭露予第三方。若 貴用戶想要開發及/或測試本軟體之介面,或是將本軟體與其他任何軟體合併,均應告知 Business Objects,Business Objects 將會自行決定是否要為 貴用戶提供足夠的資訊,讓本軟體與其他軟體或產品之間具有互通性。
7. 有限瑕疵擔保及救濟權。
(a) Business Objects 茲保證如下:(i) 自收到本軟體當日起九十 (90) 天內,本軟體將實質上符合其相關文件中所記載之功能描述;以及 (ii) 自收到內含本軟體之實際媒體 (例如磁片或光碟) 及實際文件當日起九十 (90) 天內,本軟體將不會有任何材料及製作上之瑕疵。本軟體及相關媒體之所有默示保證均為自收到當日起九十 (90) 天內有效,且不得依以下第 7(c) 小節之規定聲明排除前述保證。上述保證明確排除由於意外、濫用、未經授權修復、修改、增強或使用不當所造成之瑕疵。Business Objects 不保證本軟體之使用不會中斷或不含錯誤。提供本軟體之其他複本、修訂或升級時,包括依照維護方案所提供之版本,原有的保證期限並不會重新計算或受到其他影響。
(b) 如有違反上述有限瑕疵擔保之情況, 貴用戶所擁有之唯一救濟權將由 Business Objects 就以下規定擇一辦理:(i) 更正瑕疵或以符合上述有限瑕疵擔保之產品替換本軟體;或 (ii) 依照 OEM 授權合約中條款之規定,退回本軟體及 OEM 產品,並立即終止不符合有限瑕疵擔保之軟體的授權合約。 貴用戶必須在收到本軟體當日起九十 (90) 天內,將任何違反上述有限瑕疵擔保之書面聲明交給 Business Objects,才能享有 Business Objects 所提供之上述救濟權。
(c) 除本合約第 7 小節中明文規定者外,BUSINESS OBJECTS 及其供應商和經銷商對於本軟體及依照本授權合約所提供之任何服務,不提供任何明示、默示、法定或其他口頭或書面形式之擔保、陳述、條件或保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任何默示之保證或條件:(I) 產品適售性;(II) 品質滿意度或價值性;(III) 特定用途之適用性;(IV) 未侵權;或 (V) 在執行過程、交易過程或商業用途中所發生之任何問題。由於某些州或管轄區並不允許排除默示保證,因此上述排除條款可能並不適用於 貴用戶。依各州或各管轄區之不同規定, 貴用戶可能還享有其他的法律權利。
8. 損害賠償責任之限制。在相關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BUSINESS OBJECTS 或其主管、員工、經銷商 (包括 OEM 廠商)、供應商或其子公司對於下列情況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I) 替代商品或服務的成本;(II) 任何人所遭受之特殊、附隨性、間接性或衍生性損害,不論上述損害係出於合約行為或侵權行為,且縱使 BUSINESS OBJECTS 已獲知該等損害之可能性時,亦無需承擔任何責任;(III) 任何第三方對 貴用戶所提出之賠償訴訟;以及 (IV) 對 貴用戶所造成之任何損害、損失或傷害,或是透過 貴用戶所提出之賠償訴訟,超過 貴用戶針對直接導致此項賠償之軟體所支付之費用。即使任何有限救濟權未能達到其基本目的時,上述限制亦將適用。. 由於某些州或管轄區並不允許限制或排除附隨性或衍生性損害之賠償責任,因此上述限制可能並不適用於 貴用戶。依照本合約之規定,任何情況下 OEM 對於 貴用戶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9. 終止。倘若 貴用戶未能遵守本合約中所規定之任何條款及條件,且未能在收到通知後三十 (30) 天內糾正此項錯誤,Business Objects 得終止本合約。本合約終止時, 貴用戶同意:(i) 立即全面停止使用本軟體,包括使用及散佈內含本軟體之任何自訂應用程式;以及 (ii) 銷毀本軟體及上述自訂應用程式,並以書面方式向 Business Objects 證明,所有複本及部份複本均已退回或完全銷毀,不會再繼續使用。本授權合約終止後,第 4、5、7(c)、8、9、10、11、12、13 及 14小節仍將繼續延用。
10. 稽核。本合約有效期限內以及合約終止或過期後三 (3) 年內,Business Objects 可於合理通知後稽核 貴用戶之帳冊及記錄,以確定 貴用戶是否有遵守本合約,費用由 Business Objects 自行負擔。倘若 貴用戶故意違反本合約中所規定之任何實質義務,則除了 Business Objects 所擁有之其他救濟權外, 貴用戶還應支付或補償 Business Objects 的稽核費用。
11. 一般。除非美國聯邦法律優先適用,否則本合約應以美國加州法律為準據法,不需查證是否與法律條款或 United Nations 1980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聯合國 1980 年國際貨物銷售契約慣例) 及其他修正條款相互衝突。倘若本合約之任何條款經裁定為無效,此無效性將不影響本合約其他部份之有效性。本合約係 貴用戶與 Business Objects 之間簽訂之完整合約,並取代與本合約內容相關之任何先前書面或口頭合約。非經雙方授權代表以書面形式正式簽署,不得修改本合約。倘若 貴用戶係代表團體取得本軟體,即表示 貴用戶保證具有約束該團體遵守本合約之法律資格。 貴用戶所提出之任何採購單或其他訂購文件中的所有條款均由本授權合約取代之。倘若 貴用戶與 Business Objects 已簽訂雙方均同意之主要軟體授權合約 (以下稱「MSLA」),並已依照前述之 MSLA 取得本軟體,則 貴用戶使用本軟體時應受 MSLA 條款之約束,且本合約之條款應由 MSLA 條款取代之。本軟體之產品名稱為 Business Objects 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貴用戶若對本授權合約有任何疑問,請聯絡當地的 Business Objects 分公司或授權經銷商,或是寫信至:Business Objects S.A., Attn: Worldwide Licensing, 3030 Orchard Parkway., San Jose, CA 95134。
12. 美國政府限制權利。本軟體屬於「商業性產品」(依據 1995 年 10 月 48 C.F.R. 第 2.101 小節之定義),此類產品包括「商業性電腦軟體」和「商業性電腦軟體文件」(依據 1995 年 9 月 48 C.F.R. 第 12.212 小節之定義)。1995). 根據 48 C.F.R. 12.212 及 48 C.F.R. 227.7202-1 到 227.7202-4 (1995 年 6 月) (或對等條例,例如適用於美國不同政府單位之補充條例),所有美國政府單位之使用者僅取得此處所規定之軟體使用權利。製造商為:Business Objects S.A., 3030 Orchard Parkway, San Jose, CA 95134。
13. 出口管制。 貴用戶認可本軟體來源為美國。 貴用戶同意遵守適用於本軟體之所有國際及國家法律,包括美國出口管理條例,以及美國及其他政府所制訂之使用者、使用及目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