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保证软件的国际许可协议
第一部分 ― 通用条款
一旦下载、安装、复制、访问或使用软件,即表明您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如果您代表他人、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接受此类条款,则您须声
明并保证您拥有完全的授权以使该人员、公司或法律实体受此类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此类条款,
- 则请勿下载、安装、复制、访问或使用软件;并且
- 及时将软件和权利证明退还至软件和权利证明的提供方,以便获得您所支付金额的退款。如果您下载了软件,请与软件提供方联系。
“IBM”指 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 或其任一子公司。
“许可信息”(“LI”)指提供专用于软件的信息的文档。http://www.ibm.com/software/sla/
上提供软件的“许可信息”。也可以通过使用系统命令在软件目录下的某个文件中找到“许可信息”。“许可信息”还可作为手册与软件一
起随附。
“软件”指下列各项,包括原件及其所有的完整的或部分的复制件:1)机器可读的指令或数据;2)组件;3)音像内容(例如图像、
文本、录音或图片);4)相关的许可资料以及 5)许可使用文件或密钥和文档。
“权利证明”(“PoE”)指您以指定级别使用软件的授权证明。该级别是可以度量的,例如,通过处理器数或用户数。PoE 也是
您享有将来的升级价格(如有)和可能的特别机会或促销机会的资格证明。如果 IBM 不向您提供 PoE,则 IBM 可接受已付
讫的收据正本或软件提供方(IBM 或其转售商)的其他销售记录,但此类收据或记录必须说明该软件的名称以及所获得的使用级别。
“您”和“您的”指个人或单个的法律实体。
本协议包括第一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国家或地区特别条款)(如有)、许可信息和权利证明,为您与 IBM 之间有关软件
使用的完整协议。本协议替代您与 IBM 之间有关软件使用的任何先前的口头或书面通信。第二部分和“许可信息”中的条款可能替代
或修改第一部分的条款。如果本协议条款和 IBM International Passport Advantage
Agreement 的条款间存在冲突,则 IBM International Passport Advantage Agreement 的条
款优先适用。
1. 权利
许可
软件由 IBM 或其供应商所有,受版权保护。软件系许可使用,而非出售。
IBM 在您合法获得软件时授予您使用该软件的非专属性许可。
您可以 1)在 PoE 中规定的使用级别内使用软件,并且 2)制作和安装其复制件,包括备份复制件,以支持此类使用。本许可
证的条款适用于您制作的每一份复制件。您须在软件的每一复制件或复制件的一部分上复制所有的版权声明或所有其他所有权说明。
如果您是通过软件升级而获得软件的,则在安装升级之后,您不得使用升级前的旧软件或将其转让至其他方。
您须确保使用软件的所有人员(不论是本机或远程访问)都仅在您被授权的范围内如此使用软件,并遵守本协议中的条款。
您不得 1)使用、复制、修改或分发软件,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2)反汇编、反编译、或以其他方法解译软件,但法律特别许可且不
得以约定放弃者除外;3)再许可、出租或租赁软件。
如果您未能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则 IBM 可以终止您的许可。如果 IBM 终止了您的许可,则您必须销毁软件的所有复制件及
其 PoE。
退款保证
如果您因任何原因对软件不满意并且您是原被许可方,则您可获得您所付金额的退款,但您须在发票日期三十(30)天内将软件及其
PoE 退还至软件及其 PoE 的提供方。如果您下载了软件,则请与软件提供方联系以了解获得退款的指导。
软件转让
仅当另一方同意本协议的条款时,您方可将软件和您所有的许可权利和义务转让至该方。当您转让软件时,您必须同时转让本协议的复制
件,包括软件的 PoE。转让之后,您不得使用软件。
2. 费用
软件许可证的应付金额是一次性费用。
一次性费用是以所获得的使用级别(在 PoE 中指定)为基础的。对于应付或已付款项,IBM 不给予返款或退款,除非本协议中
另有规定。
如果您希望提高使用级别,请通知 IBM 或使用级别的提供方并支付一切相应费用。
如有任何政府机构对软件征收税款或其他费用(不包括基于 IBM 净收入的部分),则您须同意支付其规定的费用,或提供豁免文
件。获得软件之后,您须自行负责支付有关软件的任何个人财产税。
3. 不保证声明
除了某些不能被排除的法定保证以外,IBM 不作有关软件或技术支持的任何明示或暗含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暗含的有关适
销、适用于某种特定用途和非侵权的保证或条件(如果有)。
此项排除也适用于任何 IBM 的软件开发商和供应商。
非 IBM 软件的生产厂家、供应商或发行人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的有关软件的保证。
IBM 不提供技术支持,除非 IBM 另行指定。
4. 责任限制
可能发生因 IBM 一方违约或其他责任,您有权要求 IBM 赔偿损失的情况。在此情况下,无论您以何种依据而有权要求
IBM 赔偿损失(包括重大违约、过失、失实陈述或其他合约或侵权方面的索赔),IBM 的责任仅限于 1)人身伤害(包括死亡)、不动
产和有形动产的损害,2)任何其他实际直接损害金额,赔偿额最高为 IBM 对作为索赔标的物的软件所收取的费用。
此责任限制也适用于 IBM 的软件开发商和供应商。这是 IBM 与其软件开发商和供应商共同的最高赔偿限额。
无论如何,IBM 及其软件开发商和供应商均不对下列各项负责,即使被告知其发生的可能性时,也是如此:
1. 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2. 特别的、附带的或间接的损害,或任何后果性经济损害;或
3. 利润、业务、收入、商誉或预期可节省金额的损失。
某些司法辖区不允许对附带的或后果性的损害有任何的排除或限制,因此上述排除或限制可能并不适用于您。
5. 通则
1.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都不影响任何不能依合同放弃或限制的消费者的法定权利。
2. 如果本协议的任一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余规定将继续完全有效。
3. 您同意遵守所有适用的进出口法律和法规。
4. 您同意允许 IBM 在其任何营业场所存储和使用您的联系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此类信息将为双方业务
关系的相关事项进行处理和使用,并可提供给承包商、业务合作伙伴和 IBM 的受托方以供其共同的业务活动使用,包括与您进行通信
(例如,为处理订单、促销和市场调查而与您通信)。
5. 无论是您还是 IBM,均不得在诉因发生两(2)年后方据此协议提起诉讼,但当地法律另有规定不得以约定放弃或限制者除
外。
6. 无论是您还是 IBM,均不对因不可控制的原因而无法履行的任何义务负责。
7. 本协议将不为任何第三方创建任何权利或诉因,IBM 也不对任何第三方对您的索赔负责,但,依据以上“责任限制”一节的许
可,对于 IBM 应付法律责任的人身伤害(包括死亡)或不动产或有形动产的索赔除外。
6. 适用法律、司法辖区和仲裁
适用法律
您与 IBM 双方均同意,您获得软件许可证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将管辖、解释和强制执行本协议主体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
关的您与 IBM 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而不考虑冲突法原则。
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司法辖区
双方的所有权利、责任和义务均受您获得软件许可证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院的管辖。
第二部分 ― 国家或地区特别条款
亚太地区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法律、司法辖区和仲裁(第六节): “适用法律”分款中的“您获得软件许可证所在的国
家或地区的法律”替换为: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费用(第二节):添加以下内容:
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银行费用都由您支付,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银行费用都由 IBM 支付。
适用法律、司法辖区和仲裁(第六节):“适用法律”分款中的“您获得软件许可证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替换为:
美国纽约州法律(但当地法律另有要求的除外)
Z125-5589-03 (11/2003)
许可信息
除 无保证软件的国际许可协议 中的条款和条件外,下列各程序按照下述条款和条件被特许使用。
程序名称:Rational Team Concert 2.0 client for Microsoft Visual
Studio IDE, Express-C
程序号:5724-V04
其他 IBM 程序的有限使用权利
如果您已作为另一个 IBM 程序(“主程序”)的一部分获得本程序,该主程序把本程序列在“其他 IBM 程序”下面,您仅为
了支持主程序接收本程序,并且您使用本程序的权利将受主程序许可的限制。如果您希望获得的本程序单独许可不受主程序的许可条款的限
制,请与您的 IBM 销售代表联系。
其他 IBM 程序
本程序是作为一个多产品程序包许可的,包括随本程序一起分发的其他产品(“其他 IBM 程序”)。您被授权安装和使用此类其
他 IBM 程序,仅用于您根据本协议对本程序的许可使用。不得将其他 IBM 程序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您未被授权转让或再销售其
他 IBM 程序。本程序协议的条款可替代或修改其他 IBM 程序的许可条款。如有冲突,本程序的条款优先于其他 IBM 程序随
附许可协议的条款。当您使用本程序的权利到期或终止时,您必须停止使用其他 IBM 程序的所有副本、销毁或立即将所有副本退还给
您获得本程序的该方;如果您下载了其他 IBM 程序,请与您获得本程序的该方联系。如果您希望许可其他 IBM 程序用于上述规
定的限制范围之外的任何使用,请与 IBM 销售代表或您获得本程序的该方联系,以获得相应的许可。
以下是随本程序一起许可的其他 IBM 程序:
IBM INSTALLATION MANAGER AND PAKAGING UTILITY FOR THE
RATIONAL SOFTWARE DEVELOPMENT PLATFORM Version 1.3
除外组件(Excluded Component)
如果本段的规定在管辖本许可的法律下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不适用本段的规定。下面所列的组件是“除外组件”。无论本协议或您与
IBM 签署的任何其他协议中有任何条款:
(a)此类“除外组件”的第三方供应商(“供应商”)提供这些组件,但不提供任何种类的保证,并且此类供应商声明免除任一和全部
的明示的和暗含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除外组件的所有权、非侵权或冲突的保证以及暗含的关于适销和适用于某种特定用途的
保证和条件;
(b)任何情况下,对于与“除外组件”相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附带的、特别的、惩戒性的、惩罚性的或后果性的损害赔偿,包括
但不限于数据的丢失、可节省金额的损失和利润的损失,供应商无须负责;并且
(c)对于由于“除外组件”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IBM 和此类供应商将无须向您负责,也不为您抗辩、向您赔偿或使您免
遭损失。
尽管有这些排除情况,在德国和奥地利,IBM 对除外组件的保证和责任仅受 IBM 许可协议中分别适用于德国和奥地利的条款的
管辖。
IBM 需要向您提供的关于除外组件的声明和重要信息(包括关于获得某些除外组件的源代码的指导说明)可以在本程序随附的
NOTICES 文件中找到。
您使用除外组件须受本协议条款的管辖,而不受 NOTICES 文件中所包含条款的管辖。本协议中包含的条款由 IBM 提供,
而不是由任何其他方提供。将来本程序的更新版本或修订包可能包含附加的除外组件。此类附加的除外组件及相关声明和信息(如有)将列
在本程序的更新版本或修订包随附的另一个 NOTICES 文件中。
以下为除外组件:
1. Ant 1.6.5
2. Apache HttpComponents-HttpClient 4.0 beta2
3. Apache HttpComponents-HttpCore 4.0
4. Apache James Mime4J 0.5
5. Cairo Binding
6. Cairo Library 1.0.2,
7. Commons Codec 1.3,
8. Commons Collections 2.1.1
9. Commons HttpClient 3.0
10. Commons IO 1.2
11. Commons Logging 1.0.4
12. Eclipse 3.4.2
13. Eclipse EMF 2.4.2
14. Eclipse Equinox (OSGi Services) 3.4.2
15. Eclipse Modeling Framework - Service Data Object (EMF-
SDO) 2.4.2
16. Eclipse XSD 2.4.2
17. IBM Dojo Toolkit 1.2
18. ICU4J 3.8.1
19. Independent JPEG Group's LIBJPG Release 6b
20. Java API for Servlets 2.4
21. Java OAuth svn-823
22. JUnit 3.8.2
23. Log4J 1.2.12
24. Microsoft Visual Studio
25. OSGI Materials 4.0.1
26. OSGI Materials 4.1.0
27. pixman 0.1.6
28. Putty 0.58 (subset)
29. Rhino 1.6 R7
30. RSSOwl (derivative work of subset) 1.1
31. XHTML DTDs 1.1
32. XML4J 4.3
单独许可代码
如果本段的规定在管辖本许可的法律下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不适用本段的规定。下面所列的每个组件均视为“单独许可代码”。根据本程
序随附的 NON_IBM_LICENSE 文件中规定的适用的第三方许可协议的条款将“IBM 单独许可代码”许可给您。无论本
协议或您与 IBM 签署的任何其他协议中有任何条款,此类第三方许可协议将管辖您对所有“单独许可代码”的使用,下面另行声明的
除外。
将来本程序的更新版本或修订包可能包含附加的“单独许可代码”。此类附加的“单独许可代码”及相关许可列在本程序的更新版本或修
订包随附的另一个 NON_IBM_LICENSE 文件中。您承认您已阅读并同意 NON_IBM_LICENSE 文件中包含
的许可协议。如果您不同意这些第三方许可协议的条款,您不得使用“单独许可代码”。
对于根据“国际程序许可协议”(“IPLA”)或“无保证程序的国际许可协议”(“ILAN”)获得的程序,如果您不同意这些第
三方许可协议,但您是本程序原始的被许可方,您可以按照 IBM IPLA 或 ILAN 协议中“退款保证”部分的条款退还本程
序。
请注意:无论第三方许可协议、本协议或您与 IBM 签署的任何其他协议中有任何条款:
(a)IBM 将此单独许可代码提供给您,但不提供任何种类的保证;
(b)IBM 声明免除任一和全部的明示的和暗含的保证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单独许可代码的所有权、非侵权或冲突的保证以
及暗含的关于适销和适用于某种特定用途的保证和条件;
(c)对于由于“单独许可代码”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IBM 将无须向您负责,也不为您抗辩、向您赔偿或使您免遭损失;
并且
(d)对于与“单独许可代码”相关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附带的、特别的、惩戒性的、惩罚性的或后果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数据的丢失、可节省金额的损失和利润的损失,IBM 无须负责。
尽管有这些排除情况,在德国和奥地利,IBM 对单独许可代码的保证和责任仅受 IBM 许可协议中分别适用于德国和奥地利的条
款的管辖。
注意:IBM 可对某些“单独许可代码”提供有限支持。如果提供了此类支持,将在“许可信息”文档中规定与此类支持有关的详细信
息和任何附加条款。
以下是单独许可代码:
1. GTK+ Binding
2. GTK+ Binding for Mozilla
3. GNOME Binding
指定操作环境
有关本程序说明和指定操作环境的信息,可以在随本程序提供的文档例如说明文件中(如有)找到,也可通过 IBM 公布的其他信息
,例如公告函件找到。您同意这类文档或其他程序内容可能仅以英语形式提供。
程序特别条款
Bundled DB2 限制使用许可
本程序与本许可信息“支持程序”部分中指定的 IBM DB2 各版本(“Bundled DB2 Edition”)的数据服
务器组件捆绑,本程序受到以下限制使用许可的约束。
被许可方仅被授权安装和使用 Bundled DB2 Edition 的一个实例,并且仅用于被许可方对本程序的许可使用,以
存储和管理本程序使用和生成的数据,不得用于其他的数据管理。Bundled DB2 Edition 仅可由本程序的内部组件使
用。例如,Bundled DB2 Edition 可以用作本程序所生成的配置信息的存储库。不得将 Bundled DB2
Edition 用于构建或扩展存储商业数据的自定义应用程序。被许可方未被许可为查询或生成报告而建立从其他应用程序到 Bundled
DB2 Edition 数据库的入站连接。被许可方最多可使用 Bundled DB2 Edition 的 4 GB 实例内存。
被许可方对 Bundled DB2 Edition 的使用不得超过被许可方根据其权利证明而被许可使用本程序的最大客户机访
问许可数。
被许可方仅被授权将 High Availability and Disaster Recovery(HADR)组件用于上
述被许可方已被授权安装和使用的 Bundled DB2 Edition 的单个实例上,并且仅用于被许可方已安装
Bundled DB2 Edition 的相同机器上。如果被许可方购买了额外 100 个 BD2 处理器价值单元,那么被许可方可以仅将
HADR 组件用于空闲待机配置的第二台服务器上。在“空闲待机”配置中,空闲待机服务器均已经安装了 DB2,但是这些服务器不可用于用
户事务或查询工作负载。当一台 DB2 服务器专门用于协助故障转移的管理时,例如让一个数据库处于前滚暂挂状态以支持日志运输,
或为 DB2 数据库制作一份闪速复制副本并且在另一台服务器上执行此副本的数据库备份,或使用 HADR 组件保持一个备用数据
库同步,此服务器将被视为“空闲”。
除了上述权利,被许可方还被授权使用 Bundled DB2 Edition 的以下功能和功能部件。
- pureXML
被许可方未被授权使用 Bundled DB2 Edition 的以下功能和功能部件
- DB2 Database Partitioning Feature
- Table Partitioning
- Backup compression
- Materialized Query Tables(MQT)
- Multi-dimensional Clustering(MDC)
除非上文明确规定,否则被许可方未被授权安装和使用可通过完整许可 IBM DB2 版本获取的任何单独功能部件,除非被许可方
获取完整许可版本的 DB2。
如果将本程序与单独许可的 IBM DB2 版本一起使用,该版本的许可条款(而不是此限制使用许可的条款)适用于被许可方对
Bundled DB2 Edition 的使用。
Micro Broker
本程序可能包含 IBM 的 Micro Broker 软件。被许可方被授权将 Micro Broker 软件仅用于与被许
可方对本程序的授权使用相关的用途。
更新共同组件
本程序中的某些组件已由 IBM 内部指定为“公共组件”,这些组件可以在多个 IBM 程序间共享。在此被许可方承认并同意:
安装本程序、本程序以后的更新或其他使用此类公共组件的 IBM 程序可能导致这些公共组件在多个 IBM 程序间被更新。
使用限制
IBM 授予被许可方下载、安装和使用本程序的有限、非独占和不可转让的许可,以将程序用作:
1. 开发被许可方的软件项目或产品的工具;
2. 被许可方开发本程序的扩展程序的平台;
3. 在被许可方是其中学生或教职员的经认可教育机构中开展研究:
a)被许可方学习本程序的使用;
b)被许可方将本程序用作开发实验性或原型工具的平台;
4. 在学习课程要求使用本程序的经认可教育机构中从事学术研究。
被许可方可以对随附本程序的源代码(包括样本代码)进行修改,但仅限用于以上用途时。被许可方不得复制或分发本程序或本程序的任
何一部分,包括修改。
扩展界面
本程序包含可能允许将被许可方开发的软件(“扩展”)与本程序一起使用的界面或其他技术(“扩展界面”)。“扩展界面”在本程序
的将来发行版中会有更改。IBM 可在任何时候更改或取消进一步开发“扩展界面”计划,因此,被许可方使用“扩展界面”带来的风险
由被许可方自行承担。 IBM 不保证或声明“扩展界面”将满足被许可方的需求和/或被许可方使用“扩展界面”开发的扩展将与本程
序的后续版本(如有)兼容。
Jazz Team 服务器许可
本服务器程序的每个有效许可都授权被许可方在单台服务器上运行本服务器程序的单个实例。每台授权的服务器均定义为“Jazz
Team 服务器”。
被许可方不得绕过 Jazz Team 服务器,直接访问 Jazz Team 服务器的存储库。此类尝试可能损害 Jazz
Team 服务器的数据存储的完整性。
使用本服务器程序时,被许可方应拥有 Jazz Team 服务器的有效密钥。任何向被许可方发行的 Jazz Team 服务
器密钥都将提供一定数量的授权用户 ID,被许可方可以将有效的客户访问许可分配给这些 ID。被许可方不得绕过、禁用、除去或以
其他方式试图妨碍 Jazz Team 服务器密钥授权代码的功能。
客户访问许可
每份有效的客户访问许可都包含一个个人用户或一个自动进程的指定授权,以直接或间接访问 Jazz Team 服务器,并按照本
协议的条款使用本程序。而且,除非本协议另外说明,否则客户访问许可将授予被许可方指定级别的读写功能。如果没有客户访问许可的用
户或自动进程试图直接或间接访问 Jazz Team 服务器,那么此类用户或自动进程将只被授予只读访问权。一份客户访问许可任
何时候只能有效用于一台 Jazz Team 服务器。
任何被许可方的本程序有效许可附带的客户访问许可都只能用于访问根据本程序获取许可的 Jazz Team 服务器。
被许可方不得绕过、禁用、除去或以其他方式试图妨碍本程序中客户访问许可授权代码的功能。
除非经 IBM 特别授权,否则被许可方只能使用客户访问许可来获取对已获取客户访问许可的本程序版本或更早版本的访问权。如果
被许可方需要访问本程序的更晚版本,那么被许可方必需升级客户访问许可或获取新客户访问许可。
除非被许可方获得 IBM 或 IBM 特别授权第三方的书面许可,否则被许可方不能为了减少需要的客户访问许可的数量,使用导
致直接访问 Jazz Team 服务器的自动进程或用户数减少的多路复用、资源池技术或任何种类的网关、网桥或适配器。
授权用户客户访问许可:授权用户客户访问许可只能分配给一个用户或自动进程,然后只能为了便于长期权利再指定而进行重新分配。
浮动用户客户访问许可:被许可方可以访问 Jazz Team 服务器,前提是并行用户或并行自动进程的总数不超过为本程序获得
的有效浮动用户客户访问许可的总数。被许可方需要根据 IBM 的合理要求向 IBM 提供一份关于所有已安装和/或已分配客户访
问许可的报告。如果被许可方获取了浮动用户客户访问许可,那么对于本服务器程序的每份有效许可,被许可方就可以仅将 Jazz
Team 服务器的一个附加实例运行为浮动用户客户访问许可服务器(并且不管您获取多少份浮动用户客户访问许可,都只能运行一个实例);被
许可方不得将该附加 Jazz Team 服务器实例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包括非开发或类似用途)。
开发人员客户访问许可
每份有效的开发人员客户访问许可都包含一个用户或自动进程的指定授权,以直接或间接访问具有读写访问权的 Jazz Team
服务器。每份开发人员客户访问许可都将计入 Jazz Team 服务器密钥提供的授权用户 ID 数。开发人员客户访问许可可能
以授权用户或浮动用户许可类型提供。
参与者客户访问许可
每份有效的参与者客户访问许可都包含一个用户或自动进程的指定授权,以直接或间接访问具有读访问权和有限写访问权的 Jazz
Team 服务器。每份参与者客户访问许可都不会计入 Jazz Team 服务器密钥提供的授权用户 ID 数。参与者客户访问许可可能
以授权用户或浮动用户许可类型提供。
构建系统客户访问许可
每份有效的构建访问许可都包含一个或多个用户或自动进程的指定授权,以访问 Jazz Team 服务器,并运行自动软件构建。
被许可方不得为了允许用户访问 Jazz Team 服务器而分配此类“构建系统客户访问许可”,除非为了配置此类自动软件构建,
但条件是被许可方已为执行此类配置的任何用户获取开发人员客户访问许可。每份构建系统客户访问许可都不会计入 Jazz
Team 服务器密钥提供的授权用户 ID 数。
ClearCase 和 ClearQuest 连接器客户访问许可
IBM 可能提供一份连接器客户访问许可,以允许运行自动进程的一台设备充当 Jazz Team 服务器和另一台 IBM 特
别授权的指定多用户设备或服务器(例如,ClearCase 服务器或 ClearQuest 服务器)(“其他授权服务器”)之
间的复制器或网桥(“连接器设备”)。此情况下,如果符合以下条件,该连接器设备将获得使用授权:
1. 被许可方从 IBM 获取此类连接器客户访问许可,或此类连接器客户访问许可随附被许可方正在申请许可的本程序版本中;以
及
2. 连接器设备具有访问“其他授权服务器”的有效许可;以及
3. 每个通过“连接器设备”访问 Jazz Team 服务器的“其他授权服务器”的用户都具有“其他授权服务器”的有效许
可。
每份连接器客户访问许可都不会计入 Jazz Team 服务器密钥提供的授权用户 ID 数。
高可用性
对于 Jazz Team 服务器(“主要 Jazz Team 服务器”)企业版的每份有效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允许不用于用户
事务的 Jazz Team 服务器(“待机 Jazz Team 服务器”)的一个附加实例,除非为了管理待机 Jazz
Team 服务器,以便在该服务器发生故障时替代主要 Jazz Team 服务器(“故障转移期”)。在并且仅在“故障转移期”内,被许
可方可以操作待机 Jazz Team 服务器,以完成用户事务。而且,在“故障转移期”内,被许可方不得操作主要 Jazz
Team 服务器来完成用户事务,但帮助从“故障转移期”恢复的管理操作所必需的用户事务除外。
对于管理待机 Jazz Team 服务器,以准备“故障转移期”的唯一用途,被许可方的服务器程序的有效许可随附的任何客户访
问许可对于待机 Jazz Team 服务器也是有效的。通过服务器程序的有效许可单独获取并安装在待机 Jazz Team 服
务器上的有效任何附加客户访问许可在“故障转移期”内仅在待机 Jazz Team 服务器上有效,而在主要 Jazz
Team 服务器上则无效。
除非根据本协议明确授予其他许可,被许可方允许待机 Jazz Team 服务器的授权不包含待机 Jazz Team 服务器
必需的附加软件实例可能需要的任何许可,包括但不限于 DB2 Workgroup Edition 的许可。
Microsoft Visual Studio SDK 代码
本程序可能包含 Microsoft Visual Studio SDK 代码。被许可方不应将此类代码用于开发
Visual Studio 的扩展。
D/N: L-KHUY-7T4SPE
P/N: L-KHUY-7T4S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