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 MicroC 概要文件时,如果元素被定义 为执行管理器并且并行度设置为按顺序,那么该元素具有自己的事件 队列。此行为不同于一般行为,在一般行为中模型元素仅在其并行度已设置为活动的情况下才具有 事件队列。
类或对象在其“特征”窗口的常规选项卡上被标记 为可执行。类的可执行标记是实现 doExecute() 方法所必需的。doExecute() 方法自身会完成计算并返回值。


标记为执行管理器的类 或对象控制其自身及其部件的执行。
每个执行管理器都控制其可执行部件的执行。执行管理器具有自己的事件队列,用于处理在其状态图中定义的事件。 通过修改 C_CG::Class::ExecutionManagerDispatchEventOrder 属性的值,可以指定事件处理将在元素部件的 doExecute 方法之前还是之后进行。执行管理器的事件队列 大小由 C_CG::Class::ExecutionManagerEventQueueSize 属性控制。 执行管理器还处理您为它的部件的部件定义的任何状态图,直到层次结构中的最低层次。可以在模型层次结构中的任何位置定义新的执行管理器。但是,就 doExecute 调用而言,执行管理器将只调用为其直接部件定义的 doExecute 方法。
如果已将一个或多个模型元素指定为可执行,但模型中没有任何活动的元素,那么 所生成的代码包含包级 doExecute 方法。这个包级方法将调用您在包的顶层为各个可执行元素定义的 doExecute 方法。通过修改 C_CG::Configuration::UseMainTask 属性的值,可以关闭这种缺省行为。

可以将顺序元素标记为执行管理器,而这是实现 doExecute () 方法所必需的。要控制顺序 模型及其部件的执行,必须选中执行管理器复选框。作为执行管理器的顺序元素会促成其所有部件的完整执行,包括 其反应部件的事件分派。

可以在模型的同代部件之间定义执行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