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引用
只有已保存为单元的元素才可供其他项目引用。
过程
要根据元素来创建已保存的单元,请完成下列步骤:
- 在浏览器中,右键单击活动项目中的元素,然后选择创建单元。
- 如果要使用有别于所显示名称的名称,请输入单元文件名。
- 单击确定以创建该单元,新单元的图标将标注红色的框。在本示例中,homeowner 和
intruder 元素是单元。
- 在将要接收该引用的项目中,右键单击项目名称并选择设置为活动项目。
- 在当前处于活动状态的项目的浏览器中,右键单击需要引用新单元的元素,然后选择创建单元将接收元素更改为单元。
- 在原始项目中,选择被引用的单元。单击该单元并将其拖动到活动项目的新单元。建立引用后,被引用元素旁边将显示 (REF) 符号,如以下示例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