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撤销和重做功能

您可以撤销最后的 20 项操作,并可以重做最近撤销的操作。

要撤销最后一项操作,请执行下列其中一项操作:

要重做某项操作,请执行下列其中一项操作:

撤销菜单命令直到您执行至少一项可撤销的操作之后才会进入活动状态。同样,重做菜单命令直到您使用撤销命令至少一次之后才会进入活动状态。

在缺省情况下,可以撤销最后的 20 项操作,但您可以在 General::Model::UndoBufferSize 属性中设置此值。如果将此属性设置为零值,那么将禁用撤销/重做功能。

不能在影响文件系统的大型操作之后使用撤销命令。撤销操作缓冲区将被清除,并且撤销重做工具将取消激活。下列操作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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